1.东营市垦利县农业局副局长刘东光、县林业局种苗站站长程咏俏等人公款旅游问题。经垦利县监察局研究并报垦利县政府批准,决定给予刘东光行政记过处分;经垦利县林业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,决定给予程咏俏行政警告处分;垦利县纪委对垦利县林业局原局长翟向军进行诫勉谈话,对应由刘东光等个人承担的旅游费用予以收缴。
2.潍坊市政协常委李中元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。潍坊市纪委给予李中元党内警告处分。
3.邹城市千泉街道东关社区党委副书记朱东升为其子操办婚庆事宜,违规收受礼金。千泉街道纪委给予朱东升党内警告处分。
4.威海市环翠区民政局党委原委员、威海市老年公寓原主任吴刚违规公款购买礼品等问题。环翠区纪委给予吴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5.滨州市阳信县商店镇小桑学校校长杨建军违规收取学生教辅资料费、发放福利补贴等问题。阳信县教育体育局给予杨建军记过处分。
6.菏泽市定陶县交通运输管理局监察大队职工曹升贵、康保新、袁东森公车私用问题。定陶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分别给予曹升贵、康保新、袁东森行政警告处分。
(山东省纪委)